第二十一章 打土豪,分田地-《明末草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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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吾等乃是延水河上的水匪,近日听闻周家老爷为富不仁、祸害乡里、无恶不作,特来诛杀,替天行道!”
孟可右手提刀,左手提着护院队正的头颅,胸口一道长约尺许的伤口,鲜血流淌不停,滴在青石板地面上,汇聚成一滩殷红的血泊。
边军不愧是边军,根本不是孟可这个愣头青能比的。若不是吕财在关键时刻杀出,抽冷子给了护院队正一刀,此刻的孟可怕是已经去见阎王爷了。
虽然他是强弩之末,但另有九名壮汉手持利刃立于四周,个个凶神恶煞,周围仆役无不噤若寒蝉。
没错,初出茅庐第一站,就令十三条汉子减员四人。
就这,还是面对由佃户组成的护院,而不是流逃的边军。
幸甚至哉,延长县远离边关,真有出逃的边军也被一路上的流寇们裹挟了。
“命,是自己的!一个月几钱银子,你们玩什么命啊?”
孟可将护院队正的头颅扔在地上,他咧嘴一笑,露出森白的牙齿,如同从地狱归来的修罗(失血过多的自我脑补。蒙了面,谁看得见你的牙齿?)。
“诸位还不如此刻去通知乡里乡亲,我等诛杀完首恶,对于乡亲们秋毫不犯。并且,周家的钱财粮食、田契卖身契,我等肯定不可能全部带走……”
此言一出,那些个仆役哪个还一脸恐惧?
早已忘记了害怕,双眼冒光!
“咳,大、大王,那带不走的粮食、银钱……”
一名胆子较大的仆役,弱弱地举手。
孟可瞥他一眼,笑道:“吾等替天行道,周氏这些钱财取之于民,当然也归之于民。至于卖身契、田契,请诸位父老恕吾等无能,取不出压在官府里的那一份……”
在古代,卖身契具有法律效力,合法的卖身契甚至会到官府中登记纳税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旦逃跑,主人家会立即报官,官府会下告示抓人,同时,逃跑的人无法获得户籍,终身只能躲躲藏藏。
田契同理。
但……
主家都死光了,谁会去报官呢?
户籍这东西若是在安定盛世,或许会管得很严,可眼下乱象丛生,随便去个地方,花钱就能办下一张伪造户籍来。
仆役们眼中闪动着狂热的火焰。
突然,人群中响起一道谄媚巴结的声音:“大王既是替天行道的好汉,额愿助您一臂之力!”
这话落下,其他仆役跟着附和道:“对对,我们愿助您一臂之力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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